隨著飲食西化及生活形態的改變,現代人愈來愈多“文明病”,所謂三高一胖(高血壓、高血糖、高血脂及肥胖)可說是現代人的殺手。其中肥胖症的治療方式不免飲食控制,多運動甚至藥物治療,坊間更是琳琅滿目的減肥秘方,效果就不得而知且因人而異了。
減肥手術又稱減重手術,已經發展幾十年了。以原理來說簡單可分限制型及吸收不良型。手術種類從早期的胃隔間手術、小腸繞道、膽胰繞道,發展到目前的胃繞道、胃袖狀切除及胃束帶手術,可說是各有優缺點。因手術技術精進及器械的進步,目前大部份的減重外科醫師皆可以腹腔鏡方式來為肥胖者進行手術,所產生的手術併發症已經很少,手術傷口又很小,廣為接受。
目前大部份醫學報告都指出,減重手術可達到長期體重控效果(可減少體重50﹪﹣80﹪)及提升生活品質,所謂的“三高”皆可因減重手術成功而得到改善,其中糖尿病者有八成機率完全治癒,對於有糖尿病又是肥胖症的患者無疑是一項福音!雖然手術本身及術後可能帶出一些不可避免的後遺症,但大多數研究認為肥胖症患者明顯可從減重手術中獲利遠大於壞處,對於經保守治療失敗的病態肥胖者而言,減重手術是值得考慮的。
目前台灣健健保局對減重手術規定如下:
實施胃隔間術(gastric partition)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:
1. 肥胖超過五年以上。
2. 飲食或藥物控制半年無效。
3. 無嗜酒或異常之精神疾患。
4. 非因藥物、代謝性疾病或內分泌疾病引起的病態性肥胖。
5. 年齡在18-55歲。
6. 病態性肥胖: BMI≧35並已合併有因肥胖引起之合併疾病或BMI≧40。
2. 飲食或藥物控制半年無效。
3. 無嗜酒或異常之精神疾患。
4. 非因藥物、代謝性疾病或內分泌疾病引起的病態性肥胖。
5. 年齡在18-55歲。
6. 病態性肥胖: BMI≧35並已合併有因肥胖引起之合併疾病或BMI≧40。
註:
*台灣健保局只給付胃隔間術, 但此手術目前已被醫界淘汰。
*亞太肥胖外科醫學會共識:BMI≧32並已合併有因肥胖引起之合併疾病或BMI≧3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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