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

胃食道逆流症GERD與腹腔鏡胃底折疊術Laparoscopic fundoplication

胃食道逆流症GERD是指胃十工指腸的內容物逆流至食所產生的症狀。其症狀包括心窩灼熱(火燒心),反胃,噁心等症狀。某些嚴重者逆流物進入咽喉及呼吸道,還可能引發肺炎。胃食道逆流症在西方國家發病率較高,據研究跟高油脂飲食,暴飲暴食,生活作習不正常及身心壓力有一定的關係。台灣沒有的胃食道逆流症的流行病學資料,不過隨著生活習慣的改變及飲食的西化,胃食道逆流症相關症狀的人應該不少,不過會主動就醫者少之又少,大部份以為是普通胃痛吃別胃藥而已。

為什麼要重視胃食道逆流症?

胃食道逆流除了造成平常身體的不適之外,頻率高者會影響生活品質,而長期治療較果不佳者還可能引起食道炎、潰瘍、食道狹窄,甚至誘發癌症發生。不只是食道的問題,有些人常常肺部感染是因為食道內容物流到氣管而不自知。

有沒有其他的相關的病因會造成胃食道逆流症?

有,比如食道裂孔疝氣:一部份的胃滑到胸腔造成胃食道的正常角度改變也會產生類似症狀。另一部份患者的賁門括約肌功能有異常,無法阻止胃內容物的逆流。

胃食道逆流症的治療?

傳統治療當以行為生活改變,配合藥物治療(蠕動劑與制酸劑),七八成病人可獲得改善。不過有研究顯示,依賴藥物的病人一旦停藥,症狀可能加劇。

腹腔鏡胃底折疊術?

腹腔鏡胃底折疊術是專門用來治療胃食道逆流,此手術的發展相當成熟,以微創手術方式來增加賁門壓力、改變胃食道角度減少逆流發生,手術平均時間九十分鐘,成功率有九成以上,復發率只有6﹣9﹪,為胃食道逆流最後最有效的治療方式。


PS:
* GERD病人約有一成會有Barrett食道病變, 而Barrett食道比一般人多了30-40倍的致癌風險. 
* 腹腔鏡胃底折疊術治療GERD的症狀, 不是治療Barrett食道, 但文獻指出約有10-15%的Barrett食道做完胃底折疊術後會自動消失Regression.
* 通常由消化系外科內視鏡外科專科醫師操作

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

「不算開箱」 東京MAPCAMERA入手中古K-7+Kit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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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

誰害了台灣醫生?誰害了台灣病人?

台灣是一個寶島,在這島上有很多的台灣奇跡發生。台灣醫生被判刑頻度也是堪稱舉世無雙,難道台灣醫生真是最大犯罪集團嗎?難道台灣醫生心術不正者比比偕是嗎?這幾年,仇醫情節已經普遍在台灣民眾心裡,這怪現像造成很多年輕醫生卻步,不敢從事於高風險的醫療科了。

醫生本來是懸壺濟世,受人尊敬的行業。從醫學生養成到住院醫師訓練,學習醫學知識、臨床實習,甚至在前輩身上學習行醫品德經驗等等,至少需耗十年以上的光景方能成為獨當一面的主治醫師,之後還必須每年接受繼續教育,醫學中心的醫生還要研究及教學,非常的辛苦,即使不求名利,在社會上也應受到起碼的尊重。早年,轟動一時的邱小妹人球事件裡“涉案”的醫生,一開始就被媒體報導成沒有醫德的惡劣醫生。最終,法院給了“公正”的判決,整個事件不是醫生害了病人,而是“制度”害了病人也害了醫生!但是,判決前醫生被指指點點列為被告,此間內心的煎熬,對一個醫生來說真是情何以堪?

台灣的法律,對於醫療糾紛也堪稱世界一絕,常常是外行人評判內行人。醫學不是科學,也不是買賣交易,常常沒有真正的事非對錯,答案通常是相對的;再加上每個醫生經驗看法不同,每個病人體質變化也不同。同一疾病在不同病人身上有不同表現,同一藥物在不同病人身當然也有不同效果。所以在醫學上常用“疑似”“可能”之詞,但到了法庭上只有“是”與“不是”,對醫生來說真的很難招架。通常疾病診斷前,可能有很多鑑別診斷,醫生都會寫“疑是”,到底每個懷疑都要檢查,還是從最可能的疾病開始查?是同時檢查還是依序檢查?要在多少時間完成診斷?答案肯定沒有絕對!其中複雜程度,外行人絕對很難想像。再者,醫生也是人,人都有可能犯錯,誤判病情的時候,難道就該被冠以“因業務過失致死”或“因業務過失傷害”的罪名嗎?
醫療常規中,當某不良事件發生時,大部份醫院都有死亡及併發症討論會,會中檢討不足與疏失,以求醫療改善與醫學進步。有疏失的醫生也會反省,提醒自己下次要注意,同行裡常說,行醫沒有遇過併發症的醫生不算真正的專家;就好像當兵沒打過仗沒殺過敵人一樣。

醫療中的“疏失”與法律講的“過失”真的是一樣嗎?但在台灣的法律下,每位可能有犯錯的醫生,都可觸及“因業務過失致死”或“因業務過失傷害”的罪狀。最近又有醫療判決,一位年輕醫生幫一位癌症術後患者更換中央靜脈導管時,可能因技術不夠熟練不慎發生併發症,導致病人死亡,被判刑六個月,該醫生還沒吸收失敗經驗,就先得到慘痛代價,從此行醫生涯一生中就蒙上陰影了。醫生的頂頭上司衛生署可曾有所作為?

全民健保開辦以來普受肯定,政府常說全民滿意度一直都很高,殊不知,健保之下醫院裡是怪像叢生。醫生所學的醫學知識,疾病的診斷治療的專業,到了健保面前都沒用了,一切都要遵照健保的給付標準來應用(健保給付標準不等於醫學邏輯)。大部份的疾病在診斷時必需配合檢驗檢查來協助鑑別診斷,在目前健保制度下,大部份是以結果論,有時會把一些跟疾病無關的檢查項目核刪,換句話說醫院拿不到錢,醫生會被找麻煩。因為預算的關係,健保給付制度一直在改變,醫生卻是要疲於應付變化,對於平常行醫的決策也必須屈於健保給付制度。常常某新藥在國外都通過臨床試驗,廣為使用,可是台灣健保還是沒能給付。有些新的手術器械裝置,國外頻頻發展,台灣礙於健保給付太低,就是沒能推廣發展。在整制度下,台灣醫療環境一直原地踏步,早早已經落後了。

台灣的醫院評鑑也是奇蹟,醫院評鑑跟健保給付掛鉤等於學術與金錢掛鉤一樣,造成醫院經營者都要讓自己的醫院成為醫學中心,給付的金額才會比較高。而評鑑的重擔就落在臨床醫生身上了,且評鑑醫學中心更是強調十項全能,搞得醫院裡真正要照顧病人的醫生無法專心認真的從事醫療工作,每天忙著開會,準備評鑑資料。常有聽聞醫學中心的某醫生,“疑似”過勞陪上了寶貴的健康;除了健康,醫生也比常人牺牲了重要的家庭生活。台灣的醫生除了日常行醫研究教學外,還必需時時面對醫療糾紛、健保、評鑑等壓力,根本無法專心的照顧病人,除了把自己累死,最大的輸家最後還是病人,損失的還是國家社會。

台灣的醫生真的是被“制度”給害了。政府有能者應積極推動合理醫院評鑑、健保全面改革及醫療去刑法化;新聞媒體也對於未定案的醫療糾紛不要先冠以聳動的標題,也應多報導正面的醫療新聞,讓社會循循向善。還給醫生一個起碼的尊重,一個乾淨的行醫環境,讓醫生做醫生的事,讓年輕醫生看到末來,也對病人提供真心的照顧。

本文純個人感想,文中有不當之處,敬請指教

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

肥胖症的手術治療

肥胖症的手術治療 (Bariatric Surgery)

隨著飲食西化及生活形態的改變,現代人愈來愈多“文明病”,所謂三高一胖(高血壓、高血糖、高血脂及肥胖)可說是現代人的殺手。其中肥胖症的治療方式不免飲食控制,多運動甚至藥物治療,坊間更是琳琅滿目的減肥秘方,效果就不得而知且因人而異了。

減肥手術又稱減重手術,已經發展幾十年了。以原理來說簡單可分限制型及吸收不良型。手術種類從早期的胃隔間手術、小腸繞道、膽胰繞道,發展到目前的胃繞道、胃袖狀切除及胃束帶手術,可說是各有優缺點。因手術技術精進及器械的進步,目前大部份的減重外科醫師皆可以腹腔鏡方式來為肥胖者進行手術,所產生的手術併發症已經很少,手術傷口又很小,廣為接受。

目前大部份醫學報告都指出,減重手術可達到長期體重控效果(可減少體重50﹪﹣80﹪)及提升生活品質,所謂的“三高”皆可因減重手術成功而得到改善,其中糖尿病者有八成機率完全治癒,對於有糖尿病又是肥胖症的患者無疑是一項福音!雖然手術本身及術後可能帶出一些不可避免的後遺症,但大多數研究認為肥胖症患者明顯可從減重手術中獲利遠大於壞處,對於經保守治療失敗的病態肥胖者而言,減重手術是值得考慮的。

目前台灣健健保局對減重手術規定如下:
實施胃隔間術(gastric partition)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:
1. 肥胖超過五年以上。
2. 飲食或藥物控制半年無效。
3. 無嗜酒或異常之精神疾患。
4. 非因藥物、代謝性疾病或內分泌疾病引起的病態性肥胖。
5. 年齡在18-55歲。
6. 病態性肥胖: BMI≧35並已合併有因肥胖引起之合併疾病或BMI≧40。

註:
*台灣健保局只給付胃隔間術, 但此手術目前已被醫界淘汰。
*亞太肥胖外科醫學會共識:BMI≧32並已合併有因肥胖引起之合併疾病或BMI≧37。

本文僅供參考,詳情需面詢您專科醫師